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应坚持多目标宏观调控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5日在此间发布《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报告(2014-2015)》指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宏观调控必须坚持多目标的“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结构调控”,一方面要保就业、稳增长、防风险、稳物价;另一方面也要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 这份逢年底发布的年度报告提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2015年中国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应坚持实施“新常态下的新对策”,在潜在增长率下移、去产能、去杠杆的过程中,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2015年中国经济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对此,报告主编、社科院财经院院长高培勇认为,2015年将是宏观经济政策连续第五年实施“积极稳健配”,虽然政策名称不变,但在经济新常态下,实际内容将会有所变化,如财政政策要在如何更积极有效上发力,同时也要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重大改革进展。 “新常态下,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将越来越依赖改革红利,如何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将改革红利释放出来,转化为经济增长动力,是政策调控的重点。”高培勇说。 当前中国经济增速从过去的平均10%左右降至7.5%左右,如何多维度定义中国经济的新常态成为今年社科院财经院报告关注的重点。 报告认为,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既有人口结构变化等中长期的结构性因素,也有短期的周期性因素。根据周期性因素的变化,报告认为2014年至2020年之间的中国经济新常态,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其中,2014年至2017年以“三期叠加”为核心特征,称之为“新常态第一阶段”。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是这一阶段最为突出的影响因素。 “三期叠加”后的2017年至2020年,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可以称之为“新常态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在前期完成去产能、去杠杆、去泡沫的基础上,围绕潜在经济增长率开始新的经济上升周期,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 |
关键词:经院,常态,中国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