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净天 衡水开展专项行动剑指环境违法
亮剑净天,衡水开展专项行动剑指十种环境违法行为。长城网 赵晓慧 摄 长城网衡水11月6日电(记者 王永宏 赵晓慧)记者6日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为做好2014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确保空气质量好转,该市在全域范围内开展“利剑斩污--亮剑净天”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十种环境违法行为和对象。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重点打击行为主要包括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执“三同时”制度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老化、处理工艺落后、处理能力不够,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盗窃和故意损毁、闲置、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使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特别是夜间停用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篡改、伪造、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数据的等。 “对于重点打击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对象,环保部门将强化执法手段和措施,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或关停取缔。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刑事措施,确保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该工作人员称,为确保空气质量好转,该局还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严防取缔关停单位死灰复燃、私自开工生产。 据悉,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将一直持续至2015年4月。其中201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30日为集中整治和督导阶段;最后的巩固提升阶段安排在2015年3月1日至3月30日进行。 记者同时了解到,专项整治过程中,市环保局成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利剑斩污--亮剑净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和办公室。期间,各督导组将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巡查巡视等执法线索,独立或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真正做到环境问题发现一个、制定整改措施一个、落实整改到位一个。 |
关键词:衡水,亮剑净天,空气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