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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火计划”:携手地方政府 发挥高校优势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4-10-31 09: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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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火计划”简介

  “蓝火计划”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旨在推进高校与地方及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用结合,加快高校创新科技成果向社会转移及产业化的一项重大行动计划。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于2009年在福建漳州市、江苏常熟市、宜兴官林镇分别进行了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又征求了部分地方政府、企业和高校的意见和建议,对“蓝火计划”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2010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致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正式启动实施“蓝火计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蓝火计划”的函》教技发厅函【2010】2号)。

  一、“蓝火计划”总体思路

  “蓝火计划”的核心是携手地方政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和科技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及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高校赴地方开展产学研用结合,积极参与区域创新和企业技术创新,将高校创新科技成果及创新人才与社会紧密对接,加快高校技术、成果、项目的转化及产业化。蓝色象征科技,火代表动力,蓝色火焰是火焰中温度较高的部分。“蓝火计划”寓意将科技创新的火种播向神州大地,以高校科技力量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通过实施“蓝火计划”,还可以借助地方及企业的资源、资金优势支持高校科研和教学,促进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及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从而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蓝火计划”注重合作实效,在促成高校与企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合作的基础上,重视“校—地”、“校—企”合作网络的建设,探索建立产学研用长效机制,抓好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扎实推进高校与当地政府、企业的合作,并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特色产业产学研联盟、特色技术转移示范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基地。近期目标主要是组织高校科研人员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技术难点,推介高校科技成果,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和认识,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建立产学研用长效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政府、高校、企业共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和政策环境,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和培育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技术创新及转化平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使高校科技创新与区域经济及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二、“蓝火计划”实施情况

  “蓝火计划”先后在江苏常熟、宜兴、泰州、徐州,福建漳州、龙岩、泉州,山东威海等8地实施。目前已举办11次大型成果、项目、人才对接活动,全国逾百所高校的110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活动,参加对接的企业界代表1700余人,累计达成合作意向450余项,帮助地方引入科技特派员90余人,在漳州、泰州、徐州、龙岩、泉州等地设立了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地方中心,在漳州建立了智能仪表等六个特色技术转移示范基地;在泰州成立了生命科学、船舶及配套产业、电子信息等三个产学研合作联盟,共建了壁纸产业服务平台、汽摩创新平台等五个科技创新平台;在常熟组建了太阳能光伏、氟化工、玻璃模具等三大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了华东理工大学常熟研究院,建立了东南大学-常熟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等八个公共服务平台;并联合徐州市政府、徐州市铜山区共建淮海创新研究院;在龙岩成立了稀土、硬质合金、粉末冶金等三个特色技术转移中心。2012年,教育部与江苏省政府签署协议,决定在江苏省全面实施“蓝火计划”;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福建省教育厅、科技厅、发改委、经贸委共同签署协议,在福建成立“蓝火计划”推进办公室,深入推进产学研用结合。

  三、“蓝火计划”组织架构

  “蓝火计划”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合地级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教育部主管部门共同主办,地方科技或经济主管部门牵头实施。“蓝火计划”的具体承载地也可以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关键词:蓝火计划,高校,科技创新

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