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食药监局对铝含量超标14家单位立案查处
长城网衡水9月10日电(扈炜)记者9月7日从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要求,该局立即对市区餐饮单位面食制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样品抽检不合格的14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今年,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决定,自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该市食药监局立即对市区餐饮单位面食制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发放打击非法添加宣传图400余份,下发面制品专项整治通知500余份。以餐饮单位自制加工的馒头、包子、大饼、油饼、面条、油条等面食制品为主要品种,重点检查所使用的膨松剂(泡打粉为主)的主要成分是否含有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公示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滥用和超剂量使用的行为。 截止目前,共检查餐饮单位211家,共采集面制品样品33批次,其中合格24批次,合格率为72.73%。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样品抽检不合格的14家单位立案查处。检查早点油条摊点116个,并要求油条摊点科学规范使用含铝膨松剂,提倡使用无铝膨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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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