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纪委案件审理“严把三关”确保案件质量
武强县纪委审理室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不论案件简单还是复杂,都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要求去办。 把好事实证据关。注重审核案件中认定的事实和依据的材料,从客观实际出发,对每一个具体情节都核对清楚。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通过与当事人谈话,进一步加强对案情的掌握,同时又切实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监督。
把好定性量纪关。坚持一人主审、集体讨论的方法来把握认定的错误性质。对于问题比较复杂、错误性质难以准确认定的疑难案件,商请有关部门集体“会诊”,反复学习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研究案情以准确认定错误性质。
把好手续程序关。对办案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努力做到“三坚持”和“三必须”。 “三坚持”即坚持做到审查分开、坚持集体审议、坚持案件质量和审案效率同步提高。“三必须” 即对所形成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处分决定,必须同违纪者见面并签署意见;在未 形成审理报告前,必须与被处分人员谈话,听取对方意见并给予教育帮助,保障对方的合法权利;坚持处分决定生效后基层组织必须向县纪委、监察局回告执行情况,全程监督,确保执行内容无遗漏、标准无偏差。(李雷 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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