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完不成扬尘治理任务问责
具备扬尘防治条件才准开工,工地施工要先硬化美化,对工地现场实施视频监控……日前,衡水市住建局实施五项措施,严控建筑施工扬尘。 制定了涵盖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扬尘防治、民工保险等内容的开工审查条件,执行严格的开工审查制度,加强建筑工地施工预控管理,消除扬尘污染隐患,切实保证有扬尘风险的施工作业在设施完善、条件齐备的前提下进行。特别是新开工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必须通过开工许可审查,未满足开工审查条件的一律不准施工作业。
对市区105个项目都明确责任人,统一标准,狠抓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围挡内外、施工道路、施工出入口等关键部位的硬化、美化,特别是围挡外裸露地面的硬化,切实提高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和美化环境的基础条件;对施工区域占地面积大、主体施工周期短、环境工程量大的项目,采取先硬化小区道路的管理要求,切实改变这类工程现场道路不畅通,拖泥带水现象严重的状况,做到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确定每年3月为施工扬尘防治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
抽调下属监理科、安监站、质监站、建材办等单位执法人员,专门成立扬尘治理巡查小组,坚持连续对市区105个项目达标排查,每天汇总情况,每天整改落实,做到对施工扬尘事件早发现、早处理,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及时给予指导;积极与市城管局、征收办、交警支队等单位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做到巡查监管无缝隙,不管分内分外,只要发现扬尘行为,就要上措施、上手段,确保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对不执行扬尘治理标准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坚持顶格处罚,保持强大的高压态势不松劲。
建立施工现场实时监控平台,充分运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施工工地、建筑土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在线监控,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的质量和效率;推行施工现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应用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方法,提高控制扬尘和抑尘的技术水平;利用住建局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禁止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扬尘作业和土方工程作业。
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每周一召开例会,加强扬尘治理工作调度,及时启动联合执法程序,对重大扬尘污染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行政效能问责,凡未完成扬尘治理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效能监察、重大事项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进行行政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记者周春旺)
|
关键词:衡水|严控|施工|扬尘 |
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