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自由
近来,武强县纪委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从明确职权、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强化监督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行使的弹性空间,有效杜绝了“行政处罚弹性化”,“同案不同罚”等不良现象,实现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理清依据,明确职权。根据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设置的依据,把原来放在“抽屉里”的自由裁量权亮在“桌面上”,全面查找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各项行政权力,依法、科学、合理对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等情形进行了详细归类或概括,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目录,细化、分解到每个工作岗位,列出“权力清单”,避免行政执法裁量的随意性。 细化标准,限定幅度。在法律规定限度内,将裁量因素与阶次划分有效结合,综合考虑法定和酌定因素,对可细化和量化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内容逐个制定标准,根据违法手段、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具备的客观条件等情节划分不同等级,将行政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类,明确相应的不予、从轻、一般、从重等处罚标准,明确规定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重情节、且不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按最高处罚幅度适用处罚;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从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按最低处罚幅度适用处罚;同时具有从重、从轻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根据主要情节适用处罚。 优化流程,阳光执法。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适用简易程序、充分授权等方式,对自由裁量项目的前置条件和办理程序进行合并和删减,对各项权力的行使绘制详细的流程图,把职权合理配置到各单位,明确到各相关科室、各层次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在全面收集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情节的证据的同时提出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建议,说明相应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审核,视违法行为情节作出相应决定,向具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最大限度地减少裁量环节,缩短办理时间。目前,共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16幅,删减合并运行环节83项,办理时间缩短近40%。 强化监督,跟进问责。通过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公众关注度高的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进行公开处理,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致使行政执法缺失公正的人员,在全县范围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规定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部门,暂扣或报省政府吊销其行政执法证,并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次,对存有问题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崔宏舜、郭永康、段红涛) |
关键词:武强,行政,执法,自由 |